【通报】全省2018年度河湖长制考核结果通报(独家)
编者按:
2019年4月24-25日,在宜昌召开的全省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暨落实河湖长制现场推进会上,省长、省总河湖长王晓东对全省河湖长制工作进行了充分肯定,对下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长江委、长航局、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关负责人,全省17个市州(直管市、林区)总河湖长、沿江44个县市区总河湖长及各市州水利(河湖长办)、生态环保等部门负责人,省发改、经信、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经融监管、林业等省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中央驻鄂及省级主流媒体共200多人参加会议。
会上播放了全省长江大保护暗访问题专题片,交流了黄冈市、省水利厅(省河湖长办)、省生态环境厅(通顺河省级河长联系部门)、省自然资源厅(沮漳河省级河长联系部门)工作经验,通报了《2018年度全省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结果》《2018年度全省各市级河湖长巡查履职情况》《2019年4月全省落实河湖长制工作集中暗访情况》等内容。现将年度考核情况发布。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
根据《湖北省河湖长制工作2018年度考核方案》要求,省河湖长制办公室会同14个省直联系部门对各地河湖长制工作进行了年度考核,综合评定了考核结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2018年,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各级河湖长积极巡河(湖)履职,圆满完成各项年度目标任务,碧水保卫战“清流行动”取得积极成果,河湖面貌明显改善,水质稳步提升,长效机制不断健全,得到人民群众普遍认可。
本轮河湖长制工作年度考核内容涵盖省委目标责任考核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项目、碧水保卫战“清流行动”、“见河长、见行动、见成效”三个方面。经各地自评、省直联席部门考核赋分、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复核,综合评定考核结果如下: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十堰市、荆门市、黄冈市、咸宁市、恩施州、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神农架林区为优秀等次;黄石市、荆州市、鄂州市、孝感市、随州市为合格等次。
为树立先进典型,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对考核得分前五名的宜昌市、十堰市、恩施州、潜江市、黄冈市(按照得分高低排序)予以通报表扬。
专此通报。
省河湖长制办公室
2018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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